《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1-1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国道G308以北、大寺河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0478°,北纬36.7883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3365㎡。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田,种植玉米、小麦,2014年后农田停止耕种,开始建设蔬菜大棚,种植黄瓜、西红柿等,2018年后蔬菜大棚拆除。目前地块内已完成场地平整,北侧存在部分荒草,西侧存在部分树木,目前已全部荒废。整个地块地势较平坦,土壤环境良好。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3年10月2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12个土壤快筛点,同时在地块东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13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济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海龙

电话:17635564461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