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片区大桥安置东区(二区)三期C-1-2、C-2-2、C-5、C-6、C-8-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1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大桥片区大桥安置东区(二区)三期C-1-2、C-2-2、C-5、C-6、C-8-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大桥片区大桥安置东区(二区)三期C-1-2、C-2-2、C-5、C-6、C-8-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大桥片区大桥安置东区(二区)三期C-1-2、C-2-2、C-5、C-6、C-8-1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纵三路以东,横一路以南,纵四路以西,横二路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2980°,北纬36.79116°。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6845㎡(合145.27亩)。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权属于尹店村。C-1-2地块历史上为尹店村村民住宅及农田,农田在耕种期间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C-2-2地块、C-5地块、C-8-1地块历史上为尹店村村民住宅;C-6地块历史上原为水塘及农田,农田种植玉米、小麦,水塘主要用途为农田灌溉,有村民从事养鱼活动,养殖规模较小,并且养殖时间较短。2014年地块内水塘回填,回填土使用周边农田土,2015年在地块内成立加工作坊,从事家具制造和门窗加工,企业一直经营至2019年后停产。2019年尹店村拆迁,村内村民住宅全部拆除,2022年地块南侧厂房全部拆除。目前目标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大部分建筑垃圾已清运,地块内无外来客土,部分地面利用防尘网苫盖,地块四周已设置围挡。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先行区大桥片区大桥安置东区(二区)三期用地规划条件及设计要求的函》(济先建设规管函〔2021〕30号),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及居住服务设施用地。其中C-1-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C-2-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C-5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C-6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C-8-1地块规划为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及居住服务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完成了本次调查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调查分析结果,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经过对目标地块历史资料的查询,表明地块内及周边历史溯源清晰,目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主要为目标地块历史上权属于尹店村。C-1-2地块历史上为尹店村村民住宅及农田,农田在耕种期间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C-2-2地块、C-5地块、C-8-1地块历史上为尹店村村民住宅;C-6地块历史上原为水塘及农田,农田种植玉米、小麦,水塘主要用途为农田灌溉,水塘内有村民从事养鱼活动,养殖规模较小,并且养殖时间较短。2014年地块内水塘回填,回填土使用周边农田土。2015年在地块内成立门窗、家具加工作坊,一直经营至2019年后停产。2019年尹店村拆迁,村内村民住宅全部拆除,2022年地块南侧厂房全部拆除。地块内无外来客土。目前目标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现场踏勘表明本地块内没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和储存,也没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场所,踏勘期间未发现明显受到污染和有明显异味的区域。

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内历史使用情况简单,地块内历史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使用农家肥并辅以少量氮磷钾复合肥,杀虫剂主要使用易降解、低残留的吡虫啉,使用剂量较小,对目标地块内影响较小;水塘回填后成立加工作坊,从事门窗、家具加工,工厂运营期间,场内地面均有硬化,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固废有指定单位回收处理,对地块内土壤质量基本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有门窗、家具加工作坊、仓库养牛场,产生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位于目标地块侧风向,对目标地块内影响较小。

结合现场踏勘获取地块的地层信息及水文地质条件,地块地层主要为表层耕土或杂填土,下层为粉土和粉质黏土;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地下水位埋深1.59~ 1.71m,平均埋深约1.66m,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及地下迳流补给,排泄方式主要为农业开采、蒸发以及地下迳流,地下水流向为自东南向西北。

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对地块内各使用功能区进行布点,采样进行快速检测,一共设置45个土壤快筛点和1个清洁对照点,共采集46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将地块内各快筛点的结果与地块外清洁对照点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与地块外清洁对照点处于同一水平,不存在数值有较大波动或异常值情况。

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状况较为良好,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和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三、结论和建议

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状况较为良好,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和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建设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划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规划发生改变,需重新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保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由红芝

电话:17864388602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