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区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租赁住房C-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1-06-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先行区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租赁住房C-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先行区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租赁住房C-3地块项目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太平街道,X201路以南,谢胡路以东。地块权属在收归国有之前为邝家村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济南市政府征收土地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2372平方米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117.06750°,北纬36.97222°。根据最新规划,C-3地块分为C-3-1地块和C-3-2地块,其中C-3-1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C-3-2地块规划性质为幼托用地

经过对目标地块相关资料的查询,表明地块内历史溯源清晰,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用地性质较为单一地块所处区域的下水埋深为1.6m左右,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水,年变幅在1.00m3.00m左右,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约19.50m左右。

二、污染状况

现场踏勘表明本地块内均为已弃耕农田,无管线、罐槽等存在,也没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未发现明显受到污染和有明显异味的区域。

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历史耕种作物主要为小麦及玉米使用农药及化肥使用量较小,历史上也不存在工厂等

通过对周边企业资料搜集分析表明,周边企业都配有相应完善的环保措施,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排放量及处理措施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对本地块的影响极小。

样品快速检测结果表明,PID数值测试结果范围为0.0~0.7ppm重金属含量均较低与清洁对照点对比,各点不存在数据异常情况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调查未发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因此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与幼托用地

建议:

1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应按照现有规划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规划发生改变,需重新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保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2)在后期地块开发期间做好建设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

3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廷业

电话:1596531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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